骨骼就像建筑物一樣,要建筑牢固的建筑物,要求建筑材料既具有一定的數量,又具有良好的質量,這樣才能形成合理的力學結構。骨密度代表骨的“數量”;而骨的結構、材料特性和抗損傷情況代表“骨質量”。骨的質量與數量共同決定骨強度,即合理的力學結構(抵抗骨折的能力)。如果骨的數量過少,質量再好也無濟于事;而骨質量較差,骨密度高也不過是劣質材料的堆積。因此,這兩種情況均不可能形成良好的骨強度,骨折的風險就會增加。

骨密度:是反映單位面積(或體積)骨組織中骨礦物質等物質含量的一個醫學術語。但是,醫學上的骨密度不等同于物理學的“密度”。在物理學中,把某種物質單位體積的質量叫做這種物質的密度,而骨密度因為測量技術的緣故,所反映的測量面骨礦物質的數量(克/平方厘米)。任何個體的骨密度是20~30歲所形成的峰值骨量和隨后年齡過程中骨丟失量兩者的綜合結果。因此,骨密度屬于反映骨量減少或骨質疏松程度、預測骨折風險的一個間接指標。骨密度在很大程度上受遺傳因素影響,如非洲人的骨密度會高于亞洲人。同樣,骨密度在兒童時期開始增加,約25歲達到峰值;然后保持10年左右;35歲以后每年以0.3%~0.5%的速率降低。
骨質量:是用以描述骨的材料學特征和結構強度的生物力學術語,反映的是骨礦含量以外可影響骨強度的其他一些因素,如骨成分、骨基質、骨礦化、骨構筑與骨結構、生物力學特性、骨30損傷等情況,包括組織水平的顯微結構、分子水平的理化結構等因素。因此,骨質量是包括骨骼構筑、骨代謝轉換、骨骼積累性破壞(纖維骨折)和骨礦化程度等在內的總稱。
骨強度:骨強度又被稱為抗骨折能力。骨強度取決于骨密度和骨質量,其中骨質量是骨強度的物質和結構基礎。骨強度包括骨幾何結構、骨密度、骨骼的材料性能、體重及骨骼所受外力等因素。一般而言,骨密度越高,骨強度也就越高。